本提案是关于节点投票规则的优化,详细内容如下。
背景
SeeDAO 节点共识大会三个月开一次,是社区阶段性集中讨论与决策的最高机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 频次低,时间短,社区在休会期间萌发的种种想法和做法,需要硬凑节点共识大会的节奏来筹备与开展;
- 节点除了在节点共识大会期间参与投票之外,社区参与度并不高,依靠短短几天的节点共识大会,也很难对各项提案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 虽然我们通过三层提案中的P3,鼓励与推动节点更多参与与了解社区活动,由于P3提案的出现频率较低(甚至有时低于节点共识大会),因此并未能对推动节点更多参与社区活动起到明显作用;
- 原有公共项目在立项阶段由节点投票决定,而结项阶段由市政厅评估,两者在权责方面不匹配,也是不少社区成员提出需要修改的地方。
基于以上几点问题,我们提出此提案,尝试在规则层面做一些优化,以期解决上述问题。
主要内容
本提案涉及以下几项规则内容变更:
节点共识大会规则 (版本: SIP-20)
节点共识大会休会期间重要事项商定规则
SeeDAO 三层治理体系提案(版本:SIP-54)
变动方向:
- 精简节点大会讨论议题,延长讨论周期,集中在最重要内容如季度目标和预算、市政厅监督和选举、元规则修改和变更、社区经济模型与治模型变动等重大事项。
- 将 P3 提案增强为当季节点在休会期间提案和表决的场所,将公共项目立项与结项纳入其中,并允许 P3 提案对二级规则及以下规则进行提案和表决,但不可与节点大会、元规则和白皮书相冲突。
- 由市政厅发起的公共项目,同样需要通过P3提案方可执行。
变动依据:
元规则有规定:“ 共识大会对 II 级规则及其修订案具备是否通过的决定权。”
目前二级规则涉及到以下三项 :《节点共识大会组织规则》、《节点共识大会休会期间重要事项商定规则》、《治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