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同构”一词是指独立组织在结构和过程上的相似性。过去,信息传播和采用类似做法的速度较慢,而且往往局限于单个国家或地区内的组织。但在区块链网络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s)[1]这一新兴机构领域,受益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近乎即时全球通信,同构发展得更快。
**备注:制度同构理论(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是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核心理论之一。**1983年,美国学者保罗·J·迪马乔(Paul J. DiMaggio)和沃尔特·W·鲍威尔(Walter W. Powell)在《美国社会学评论》上发表《重临铁笼理论:组织领域中的制度同构与集体理性》一文,首次提出了制度同构的概念。所谓同构是一种“制约性过程(constraining process)”,在面临同样的环境条件时,有一种力量促使某一单元与其他单元变得相似。迪马乔和鲍威尔试图解释的中心问题是:在现代社会中,为什么组织的结构和实践越来越相似?是什么力量推动着组织走向同质化,从而使得组织的形式、结构和具体实践愈来愈相似和趋同?
根据迪马乔和鲍威尔的观察,他们认为同构有两种形式,即竞争性同构和制度性同构。竞争性同构是一个来自于“种群生态学(population ecology)”的概念。竞争性同构强调的是同质化与市场竞争之间的因果关系。相对于竞争性市场压力所导致的相似性,制度性同构概念则强调的是合法性的重要性以及同质化过程的“适当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在现代组织生活中,组织竞争的目的不仅仅是客户与资源,同时还包含政治权力和制度的合法性。正如迪马乔和鲍威尔所说,“制度同构概念是理解渗透到众多现代组织生活之中的政治与仪式的有效工具。
在他们1983年发表的题为“重新审视铁笼:组织领域中的制度同构与集体理性,”迪马吉奥和鲍威尔[2]讨论了同构变化的三种形式:规范的、模仿的,强制的。
规范同构是由专业化驱动的,体现在专业词汇、工作描述、教育要求以及其他共同规范和标准中,这些规范和标准指导特定领域的个人以类似的方式思考和行为。
模仿同构是由模仿驱动的,组织经常面临着不确定性,包括外部环境、内部目标和战略缺乏明确性。处理不确定性的一种常见方法是模仿其他组织,尤其是那些被认为是成功的或是模范的组织
强制同构是由外部力量驱动的,组织可能会受到外部权威的压力以符合某些期望。典型的例子包括法律或监管授权、报告或监督义务,以及来自为组织提供资金或其他必要资源的实体的压力。
DAO治理中的同构程度需要进行实证研究[3],然后才能声称,尽管独立DAO之间存在着表面层面的差异,但整个领域正汇聚在数量相对较少的核心思想和实践上。DAO的治理在技术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所有DAO都依赖于数字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特别是区块链网络和创新密码协议,但也依赖于更传统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如互联网、社交媒体和在线协作平台(最著名的是Github, Discourse, Discord, Twitter, and Telegram)。但是,还有更多的证据表明,基于区块链的经济和治理实验的“寒武纪爆发”正日益 被通过DiMaggio和Powell讨论的所有三种形式的制度同构所抵消。这里有三个例子
1规范同构 (Normative isomorphism:)
区块链产业的思想根源来源于朋克和开源软件运动。这影响了不同的想法和实践在产业内的接受程度,并有助于产生特定的设计偏好、社会规范和智力倾向。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采用与其底层网络相关联的原则和精神的去中心化应用程序[4]。
有声望的个人或组织的思想领导和建议是DAO治理规范性指导的一个关键来源。尽管并非普遍采用,但示例包括偏好基于软件的自动化而非人工参与,以及使用删除机制来对抗选民的冷漠。类似地,诸如“社会规模”、“治理最小化”、“可信中立”、“渐进去中心化”和“协议政治家”等概念在为各种不同的DAO设计治理机制时被规范依赖。
除了网络操作、软件开发和网络安全方面的专业技术,DAO治理的其他领域也日益专业化(例如,财务管理、财务分析或协调治理提案和投票程序)。DAO治理的专业化促进了同质化。在未来,专业网络、行业协会和特定行业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可能会放大这一趋势
2 拟态同构(Mimetic isomorphism)
许多DAO采用了最早的公链所建立的治理机制。最重要的是,这包括使用特定于网络的代币来激励工作、分配访问权或投票权,以及建议对系统进行更改的标准流程(通常遵循Bitcoin Improvement建议的示例,其本身受Bit Torrent增强提案的启发)
描述给定DAO的核心特征的创建文件通常包括关于正式与非正式、链上与链下治理[5]的的相对优点的(明确或隐含)意识形态立场。基于初始立场,许多DAO都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模仿比特币和以太坊(有限的链上治理与半形式化链下治理相结合)或基于投票和资金管理的早期先驱(例如Decredad 和Tezos,更为广泛的链上治理)。
面对高度的技术不确定性和缺乏经验,DAO经常集成其他DAO正在使用的经过测试的代码、操作过程和治理工具,这对于DAO来说更为重要,因为许多区块链项目都致力于开放源代码,如果为同一平台创建的话,这些软件也具有高度的可组合性,以太坊上的分散金融(DeFi)和治理应用程序就是如此。示例包括广泛采用Gnosis multisig钱包,compound的治理契约,以及用于链下投票的snapshot工具。在其他支持不同网络和DAO之间互操作性的生态系统中,诸如Cosmos SDK 和Substrate[6]之类的通用开发框架的使用,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模拟同构。
3 强制同构
许多区块链网络和DAO的目标是实现有意义的去中心化和抗审查,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独特的挑战。在法律灰色地带运营——创新技术通常就是这样——鼓励监管套利,从而参与DAO的核心实体居住在对其活动持更宽容观点的司法管辖区。解释这一点的一种方法是,现行法规促使DAO采用类似的法律和组织形式。随着区块链相关监管的清晰和加强,这种同构性很可能会增加。
从事商业活动,资金从组织流向其出资人或从其使用者流向本组织,是指参与DAO 的经济实体可能需要缴纳各种税收和申报税。履行这些义务的行政程序可能会使各种DAO之间的关系标准化,类似于税务和报告要求如何推动更传统组织中的同构变化。还有一种可能是,DAO的ICT原生性和固有的全球性质最终将触发一种更为全球统一的税收和记录保存制度[7]。
除了政府和监管机构之外,区块链网络和DAO可能会发展对其他外部实体的依赖。这可能包括资金来源、硬件制造商或其他组织(包括其他DAO),这些组织为DAO的运转提供必要的资源。在某些情况下,这种依赖性可能会变得足够大,从而允许,外部实体向DAO施压以采用某些实践。目前,去中心化的网络运营商或DAO的其他参与者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这种压力尚不清楚,而且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未被报道,特别是对于那些拥有少数成员但默默屈服于外力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