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研究的特征
- 社会研究的根本目的:形成和产生有关社会世界的系统的知识,增加人类对自身以及所生存的世界的理解。
- 社会研究的研究方式:经验的而非思辨的。“可观察的人的行为,人所创造的东西以及以语言为中介的意见和关于态度、价值判断、意愿等,都属于经验上可感知的社会事实。”(阿特斯兰德,经验性社会研究方法)社会研究所收集的大量类似的经验资料,反应更大规模的社会现象的某些部分,借此认识社会现象的整体。
- 社会研究的**问题性质:**某一现象“状况究竟如何”,或者“为什么如此”的问题,而不是价值判断。
实证主义方法论:
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具体客观的观察,通过经验概括得出结论,研究过程可重复,“只有当社会世界能够用数学语言表示时,它的各个部分之间的确切关系才能得到证实”(哈拉兰博斯,社会学基础);
人文主义方法论:
社会现象、社会行为的研究中充分考虑人的特殊性,韦伯所说的“投入理解”,米尔斯所说的“人对人的理解”,适合对复杂现象作探索性研究。
**社会研究两大类具体方式:**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
观察世界的两种视角:定量研究-实证范式;定性研究-解释范式。
关于“解释范式”:
- 解释范式从本体论上看,假定人类行为是一种有意义的行动,通过人的意识和情感作用来完成一切认知。**人的行动是社会取向的,“我”毕竟要走向“他人”。**因此,人不仅通过自我来追求意义,同时也必须通过他人来赋予世界意义。主体不是封闭性的自我系统,而是走向社会的“存在”,是以“相互主体性”来构建这个世界的;
- 划重点: 主体不是封闭性的自我系统,而是走向社会的“存在”,是以“相互主体性”来构建这个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