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行动:

  1. 请大家邀请各公会协调小组或重要核心成员参与讨论

提案背景:

公会是否可以有金库是一直以来社区在讨论的重要议题,由于公会定位为「人才的聚集地」,公会本身是不事具体生产工作的,大家可能根据兴趣、学习与社交需求在公会展开相关活动。而有具体的生产或商业行为,可在公会内特别立项,甚至更具体的由涉及到商业活动的人自己组织立项,名义上孵化于 SeeDAO 但事实质独立于 SeeDAO 运作,产权与激励机制另计,例如有人到研发公会寻找开发者,有 2-3 位研发公会成员自己私下组成接案小队。

然而在目前实践中,发现了 4 个倾向:

  1. 外部商业需求为了省事通常是直接对接公会窗口,而不会到公会内找人,通常会在公会层级对接,增加协调小组工作量
  2. 部份商业需求更希望能与公会展开长期合作,建立联系管道,甚至希望能融入公会内部兴趣、学习与社交活动(而这些的产权与激励是来自于公会的,但却为外部项目增加价值)
  3. 有些商业对接若要独立成长期项目,启动及牵头工作会十分繁重,若由协调小组稍作代管治理,反而更有利于长期商业合作
  4. 对接到商业需求的案件,SeeDAO 成员会觉得有必要回馈 SeeDAO,以利于个人与团体更长期的利益(从公会接案子,不回馈公会说不过去)

从这 4 个实践结果来看,无论实质上外部商业需求都会使用到公共服务资源之外,名义上接案人也想要在受惠的同时回馈社区,这都再再显示公会做为 SeeDAO 公共资源消耗的一个热点,有必要得到一些补偿。那这个补偿是否应该进到市政厅金库,再由市政厅金库专款专用在特定公会呢?这样反而会造成市政厅干涉到公会自决权,而且金流多一个中转点,只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所以在此提议公会可以自建金库,并且需要有一个商业合作需求对接的基本规则,简称公会金库规则。

初步方案:

在此提出公会金库规则如下,也欢迎社区大家一起脑暴完备此草案:

  1. 公会可在任意公链上建立金库,金库需要具有多签功能,并且由该届公会协调小组全体担任多签人,多签规则由公会自行决定。
  2. 该届市政厅财务小组预设为公会金库的监察人,并且为安全起见不可担任公会金库多签人,仅有权了解公会金库运作细节。
  3. 每一届公会换届需要将多签人更换为新一届协调小组成员,此事项原则须在新任协调小组选出后 14 天内完成。
  4. 倘若第二条执行有不顺利之处,新一届的公会协调小组才具备另立金库之权利,否则应尽量使用原金库,保持公会对外一致性。